在 关于混动车型续驶里程的七个法规概念 中,法规君对混动车型纯电动续驶里程、全电里程AER、等效全电里程EAER等7个容易混淆的里程进行了比较,今天继续分享与混动车型油耗、电耗相关的7个法规概念。
车辆满电状态
对满电状态的车辆进行电量消耗试验,连续运行多个WLTC循环,直至达到判定条件,测算车辆的油耗、电耗水平。
① 电量消耗模式燃料消耗量,CD油耗(对应旧版的条件A油耗c1 )
测算逻辑:通过测量车辆尾气中THC、CO、CO2的排放量,利用碳平衡法计算得到试验循环的油耗水平,然后结合纯电利用系数UF(车辆两次充电间的里程分配权重)加权计算得到。
* CD油耗用符号FCCD表示,这个值极低,一般不用作对混动车辆的性能评价
② 电量消耗模式电量消耗量,CD电耗(对应旧版的条件A电耗E1)
计算逻辑:测量试验过程中动力电池电量变化 ΔE 和里程 d,计算出内部直流电耗(ΔE/d),然后结合外部电网充电量、纯电利用系数UF加权计算得到。
* CD电耗用符号ECAC,CD表示,可以评价混动车型纯电驱动过程中的电耗水平,被公告、双积分、财政补贴、购置税、车船税政策广泛引用
车辆亏电状态
对亏电状态的车辆进行电量保持试验,运行1个WLTC循环测试后,测算车辆的油耗、电耗水平。
③ 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燃料消耗量,CS油耗(对应旧版的条件B油耗c2 )
计算逻辑:通过测量车辆尾气中THC、CO、CO2的排放量,利用碳平衡法计算(或修正计算)得到试验循环的油耗水平。
* CS油耗用符号FCCS表示,可以评价混动车型亏电状态的油耗水平,被公告、双积分、财政补贴、购置税、车船税政策及能耗标识等广泛引用
* 需要注意的是,新版法规对亏电状态的电耗不做评价,也就没有CS电耗的概念,而旧版法规是有关于条件B电耗E4的规定的。
车辆综合能耗
结合满电、亏电2种状态加权测算,综合评价一辆混动车型日常使用的油耗、电耗水平。
④ OVC-HEV 燃料消耗量(综合油耗)
计算逻辑:将满电油耗(FCCD)、亏电油耗(FCCS)乘以各自的使用比例(UF、1-UF)后,求和即可。
* 综合油耗用符号FCweighted表示,是依据纯电利用系数加权计算得到,可以综合评价混动车型日常使用的油耗水平,被公告、能耗标识等引用
⑤ OVC-HEV 电量消耗量(综合电耗)
计算逻辑:将满电电耗(ECAC,CD)乘以其使用比例(UF)即可。
* 综合电耗用符号ECweighted表示,不考虑亏电状态的电耗,可以综合评价混动车型所有行驶情景下的电耗水平,被公告、能耗标识等引用
⑥ 电能当量燃料消耗量(电耗折算)
计算逻辑:1 kWh 电耗折算为 0.1131 L 油耗(按照 GB/T 2589 的汽油低位发热量值进行热值换算)
* 电耗折算目前适用于能耗标识
⑦ 纯电利用系数(UF)
新版能耗法规里面大量使用到一个概念,纯电利用系数UF,出自 SAE J2841和国六排放法规,指混动车型电量充足时的行驶比例,取值范围为0~1。
举2个极限例子,若A车日常使用时不充电只加油,则UF为0;若B车不加油只充电,则UF为1。
法规在制定过程中,收集了数十万辆车型单日出行里程数据,对数据进行拟合,得到与里程相关的UF经验公式,在上述①-⑥的能耗计算时可直接使用。
作为比较,旧版NEDC法规关于综合油耗、综合电耗的计算,则简单得多,其假设混动车型亏电状态平均只行驶25km,其余里程使用纯电驱动模式行驶,基于此前提来加权计算出车辆的综合油耗、综合电耗。
这里放一张旧图,请横屏查阅
写在最后
能耗试验的测试环境、燃料、测试设备、道路载荷测量、测功机设定等与国六排放的要求基本一致,通常与排放测试同步进行。
因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型电池较小,只进行电量保持模式(CS)试验即可。插电式混动车型(含增程)则需要进行电量消耗模式(CD)和电量保持模式(CS)2项试验。
能耗系列法规的本质是为了合理、科学、可复现地评价车辆的能耗水平,尽管其测试结果与客户实际驾驶感受有些差异,甚至广受诟病,但从更为宏观的能源安全、环境保护、技术革新角度,其一直在默默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基础作用,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。
The original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on the WeChat public account (Automotive Regulations Vision):关于混动车型油耗与电耗的七个法规概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