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汽车位置灯(含发光logo)法规要求详解 中,法规君对车辆发光logo的现行国标要求以及制修订动向进行过分析,今天继续分享 UN R148 有关汽车发光logo的要求。
在2023.1.4生效的最新版修正案中,UN R148 01 series 提出了针对汽车发光logo的具体要求,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6点:
① UN R148 法规范围内的灯具(后牌照板灯、位置灯、示廓灯、慢行灯、后雾灯、驻车灯、昼间行驶灯、侧标志灯等)可以包含发光logo,前提是满足该功能的所有法规要求(如R48的安装要求,R148的配光要求等)。
② 灯具光学元件的内部结构和/或外透镜的纹理只能包含一个由透明或非透明元件构建的发光logo。
③ 只允许使用车辆制造商或车身制造商的品牌标识。
④ 发光logo的封闭发光面(包括标识的透明部分和不透明部分)在参考轴方向上不得超过100cm2。
⑤ 发光logo本身不必对称,这相当于是对 UN R48 第5.5.2款(成对灯具须在中间纵平面上彼此对称)要求的豁免。
⑥ 制动灯、转向灯和倒车灯等直接影响他人驾驶安全的灯具不得使用发光logo形式。
(end)
The original article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on the WeChat public account (Automotive Regulations Vision):UN R148 有关汽车发光logo的最新要求分析